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落實省委關于堅持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的部署要求和《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建設全球領先的重要的先進制造業中心,印發《深圳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圍繞用房、用地、用工、用能、融資等多個領域,提出6方面20條措施,多維度全方位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該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在降低制造業企業用房用地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將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中適合“上樓”的企業提供具有競爭力的低成本產業空間。同時,推廣重點產業項目土地價款分期繳納模式,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項目,允許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剩余價款在國有土地供應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內全部繳清且不計利息。
在用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企業“機器代人”,支持企業積極部署高檔數控機床、
工業機器人、智能傳感與控制等智能制造裝備,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引導傳統制造業企業逐步開展智能化改造,建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數字化生產線。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業建設高壓永久用電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無需用戶投資;按照“應改盡改”原則,持續推進園區轉供電改造;推廣使用產業園區用戶側儲能,鼓勵有條件的工商業園區建設“光儲充放”一體化項目,接入虛擬電廠,實現錯峰用電、自發自用、余量上網。
在降低融資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用好“信易貸”、深圳信用(征信)服務等平臺,進一步歸集整合市場監管、金融、稅務、海關、公用事業等數據,并聯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提供配套擔保增信服務,解決融資難問題。鼓勵制造業企業發債融資,對于自2024年1月1日起成功在境內外發行債券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按照發行規模的2%,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支持制造業企業擴大股權融資,對首次在“新三板”掛牌的制造業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進入創新層的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擬在境內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輔導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直接在境外上市的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在降低倉儲物流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升航空運輸直達和中轉服務能力。按照錯位互補原則,鼓勵航空公司新開通或加密本市產業及企業“出海”急需的戰略性國際貨運航線,分級分類給予最高25萬元/班、每年每條航線最高5500萬元補貼。積極推廣離港空運服務、國際中轉集拼等業務模式,吸引更多貨物經深圳中轉。
加強重點產業鏈企業和項目物流倉儲保障。在不改變物流倉儲使用用途前提下,鼓勵重點產業鏈企業和項目周邊的低效物流倉儲擴建、改建、重建為高
標準物流倉庫。對需調整容積率的,經批準后增加建筑面積中不得轉讓的倉儲部分不計收地價,可出租比例限制放寬至80%。支持改造后的倉庫優先租賃給產業鏈重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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