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994號建議的答復摘要
陳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經商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無害化處理補貼資金直接撥付機制
每年中央財政通過農業相關轉移支付支持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工作,主要用于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指導地方統籌省市縣資金安排,加強資金撥付和使用監管,以適宜區域范圍內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為重點,推動建立集中處理為主、自行分散處理為補充的處理體系,逐步提高專業無害化處理覆蓋率。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各地抓好政策落實,做好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工作。
二、關于健全無害化處理行業準入條件
2020年2月,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牧發〔2020〕6號),要求省級相關部門結合養殖量、養殖布局和死亡數量等因素,科學制定本省份無害化處理場布局規劃,積極穩妥優化調整現有無害化處理場布局。2022年5月,《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3號)明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應當符合省級人民政府相關建設規劃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建立并嚴格執行設施設備運行、生物安全等相關制度。
下一步,我部將組織制定全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生物安全風險調查評估方案,探索研究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分級管理制度。
三、關于完善其他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
農牧發〔2020〕6號文件要求,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在科學測算無害化處理成本基礎上,充分考慮無害化處理企業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合理確定本省份無害化處理補助對象,按照處理方式、病死畜禽大小等因素分類確定補助標準,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加強地方財政支持,將牛羊禽等其他畜種納入無害化處理補助覆蓋范圍。據調度,部分地區已結合當地實際,探索開展了對病死牛羊、家禽、毛皮動物的無害化處理補助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聯合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實施效果評估,在實施好現有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四、關于強化對病死畜禽販賣的監督和打擊力度
2021年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加工、隨意棄置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并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2024年4月,國務院食安辦、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2024〕8號),部署各地對畜禽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全鏈條開展專項整治,堅決斬斷非法屠宰、加工、銷售鏈條。
下一步,我部將聯合有關部門強化監督檢查工作,持續加大對病死畜禽販賣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對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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