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儲水式電熱水器等8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共抽查檢驗1175批次產品,涉及1102家生產單位、102家銷售單位,發現不合格產品127批次。其中,儲水式電熱水器27批次、吸油煙機24批次、快熱式電熱水器16批次、童車4批次、泵34批次、玉米
聯合收割機6批次、汽車用制動器襯片6批次、電動自行車電池10批次(詳見附件1)。
(二)跟蹤抽查情況。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49家,其中有9家生產單位產品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儲水式電熱水器。在廣東、浙江、山東、上海等10個省份144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14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中,有12批次產品安全項目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
(二)吸油煙機。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11個省份150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15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中,有6批次產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不合格,4批次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3批次產品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不合格,3批次產品結構不合格,以上均為安全項目不合格。
(三)快熱式電熱水器。在浙江、廣東、江蘇、上海等8個省份73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73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中,有7批次產品結構不合格,4批次產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3批次產品輸入功率和電流不合格,3批次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以上均為安全項目不合格。
(四)童車。在河北、浙江、廣東、江蘇等11個省份169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173批次產品。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中,靜態強度、前后穩定性、活動部件間的間隙、小零件等安全項目,分別有1批次不合格。
(五)泵。在北京、河北、山西、遼寧等16個省份300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30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4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不合格產品中,有8批次產品安全項目接地裝置不合格,19批次產品規定點流量與揚程項目不合格。
(六)玉米聯合
收割機。在山東、河北、吉林、黑龍江等7個省份20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2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中,有6批次產品操作者位置處噪聲不合格,6批次產品梯子/扶手不合格,3批次產品發動機的起動和停機不合格,以上均為安全項目不合格。
(七)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在湖北、河北、浙江、安徽等19個省份172家生產單位抽樣,共抽查172批次產品。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均存在安全項目摩擦性能不合格問題。
(八)電動自行車電池。在江蘇、安徽、浙江、福建等14個省份102家銷售單位抽樣,共抽查141批次產品,涉及江西、江蘇、湖北、浙江等14個省份的74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不合格產品中,有2批次產品安全項目過充電不合格,1批次產品安全項目短路保護不合格。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涉嫌假冒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生產單位,要開展約談。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總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附件:1.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127批次不合格產品及生產銷售單位名單
2.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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