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6619號建議的答復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食品檢測國家標準細化的建議》收悉,根據我委工作職能,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我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最嚴謹的標準”重要指示精神,堅守健康安全底線,堅持依法科學推進,致力打造最嚴謹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截至目前,已累計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478項,涵蓋我國居民消費的340余種食品類別,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各環節,涉及農獸藥殘留、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包括通用標準、產品標準、生產經營規范標準、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各類標準有機銜接、相輔相成,從不同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風險。
您關注的檢驗方法標準方面,已形成以食品安全理化檢驗方法與規程系列、食品微生物學檢驗方法與規程系列和食品安全毒理學評價程序與方法系列為主體的食品安全檢測方法體系,與現行通用標準、產品標準中的食品安全指標對應,既滿足國家級檢驗機構的檢驗要求,也適用于基層使用,對提高我國的食品安全水平和檢測能力,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
為滿足市場監督抽檢需要,我國目前已制定檢驗方法標準 295 項,基本實現所有限量要求均有相配套的檢驗方法,是世界上少有的建立強制性檢驗方法標準的國家。我國檢驗方法標準充分參考國際標準化組織、美國分析化學家協會等國際標準,檢測的靈敏性、先進性居于國際前列,并牽頭部分國際標準制定工作。
您提出的針對食品添加劑檢測方面覆蓋率低問題,經梳理分析,目前食品添加劑檢驗方法標準已有50余項,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基本匹配。目前尚未規定檢驗方法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現行GB 2760中未規定最大使用量,要求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如香料、天然色素、
增稠劑等,這部分暫未制定配套的檢驗方法標準。二是食品中有本底值的食品添加劑。GB 2760通常規定最大使用量,而檢驗方法標準的檢測對象為食品終產品中食品添加劑含量。通過檢測結果無法區分此類食品添加劑來源于食物本底還是人為添加,因此無法建立配套的檢驗方法標準。針對這類無法“一一配套”的檢驗方法標準,也在積極開展相關研究工作,做好相應的技術儲備。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我委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制定修訂工作。隨著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增加,根據監管需求和限量要求,繼續完善和增補食品添加劑檢驗方法標準。同時,配合監管部門強化過程監管,提升食品安全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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